楚天金報訊 ◆溫方:未曾分得一分錢
  ◆公司:已履行相關合約
  ◆律師:可核查財務報表
  圖為:溫兆倫曾為武漢“流行線”做形象宣傳
  圖為:2009年2月,溫兆倫武漢秀絕活
  ●經紀人:合作5年未分得一分錢
  ●流行線:已履約提交了財務報表
  ●律師:形象收益入股須明確約定
  □本報記者李翌 實習生李媛媛
  曾經的“港劇王子”溫兆倫,憑藉最近熱播的戶外真人秀節目《兩天一夜》,又火了一把。在大眾印象中,沉寂多年的溫兆倫,早已把自己的重心,從演藝事業轉移到生意場上了,尤其5年前,其在漢參與創立的“流行線”美髮連鎖,更是一度讓他成為明星投資美容美髮行業的樣本。
  可是,在明星事業迎來第二春,再度成功進入大眾視野的同時,溫兆倫在生意場上卻並不那麼順利。溫兆倫日前來漢宣傳影視作品時,一直避談其投資項目,引起記者的關註。隨後,楚天金報記者從可靠信息渠道獲悉,溫兆倫和“流行線”早已分道揚鑣。連日來,楚天金報記者通過調查採訪,試圖揭開這段明星和生意合伙人不為人知的“恩怨”。
  2009年正式牽手
  “流行線”最高峰多達60餘家店
  溫兆倫和“流行線”三個字掛上關聯,還要追溯到2008年。
  2008年11月7日,漢口一家理髮店內,溫兆倫身穿牛仔夾克,圍著灰色格子圍巾現身。彼時,溫兆倫就曾接受楚天金報記者採訪並透露,他這家理髮店有入股,算是老闆之一,而且他還打算在武漢買房子。此次公眾場合亮相,也是溫兆倫首次以“流行線”股東身份,進入公眾視野。
  不過,直到2009年,溫兆倫才正式公開了其“董事長”的身份。而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溫兆倫和“流行線”一方簽訂合同,也正是2009年。
  2009年3月份,溫兆倫曾以“流行線”老闆身份表示,“因為自己太土,所以才做美髮連鎖”。他還透露,之所以在武漢開店,是因為有一幫朋友在武漢,成績和銷售都能達到他的預期。
  2009年,似乎成了溫兆倫和“流行線”的蜜月期。記者發現,僅公開報道,溫兆倫來漢為“流行線”站台就達5次以上。在此期間,溫兆倫幾乎到了“流行線”當時所有的店面,還包括宜昌等較為偏遠的縣市級店面。
  借助溫兆倫的明星效應,帶來了立竿見影的效果,2009年至2010年左右,“流行線”迅速發展壯大,最高峰時期開店超過60家。在大眾印象中,“流行線”和溫兆倫幾乎畫上了等號。
  2014年合作終止
  雙方合約已到期並未續約
  2009年,“流行線”總部還給溫兆倫設置了專門的辦公室,門上的牌子立著三個字:溫兆倫。只有名字,沒有職位,辦公室一直空著,作為名譽董事長,溫兆倫並未在此辦公。溫兆倫受訪時也並未否認,“我是股東,主要負責策劃、包裝,這是我的強項。”溫兆倫說,他主要參與“流行線”的品牌宣傳,並未涉及“流行線”的具體經營項目。
  但記者發現,在2010年之後,溫兆倫來漢為“流行線”宣傳的次數明顯變少。近3年來,溫兆倫除了偶爾在微博中會提及“流行線”,似乎並未投入太多精力來漢宣傳。
  在溫兆倫認證微博中,最後一次提及“流行線”是在2013年1月22日。在“流行線”官方認證微博,2014年2月25日一條微博中出現了溫兆倫的身影,內容為溫兆倫和“流行線”幾位合伙人在北京見面。
  此後,溫兆倫再未在公開場合提及“流行線”。近日,溫兆倫在漢宣傳新劇時,楚天金報記者問到關於“流行線”的問題,溫兆倫也避而未答。
  溫兆倫經紀人吳女士接受楚天金報採訪時說,雙方的合約已於今年中旬到期,目前並未續約。“溫兆倫既然是‘流行線’創辦者,為何又有合約到期一說?”對此,吳女士表示,對於雙方合作具體事宜不便透露,但可以明確答覆的是,溫兆倫和“流行線”已沒有任何關聯。
  溫方不知情業務經營?
  “流行線”目前已拓展到其他行業
  記者進一步採訪瞭解到,經過幾年的發展,“流行線”已經從單一美容進軍美髮上下游行業,並拓展到水果銷售行業。
  日前,流行線國際髮型連鎖機構副總經理尹小文介紹,“流行線”成立於2008年,當時由3家本土髮廊聯合成立,共有10餘家店。隨後,他們通過一位朋友認識了溫兆倫,巧合的是,溫兆倫對這個行業很有興趣,雙方於是簽訂了合作協議。
  據瞭解,近幾年,美容美髮行業因受到人力成本和房租成本的壓力,整體行業發展變緩。那麼,“流行線”的經營狀況究竟如何?尹小文介紹,“流行線”如今依舊保持在30家店以上,不僅進入縣市級市場,還向河南等外省發展。“流行線”也並非只是專做美容美髮,其先後成立武漢溪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和武漢赫柏貿易有限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前者是一家專為美髮行業提供管理咨詢的企業,“流行線”是該公司下屬品牌。而後者是一家專業從事美髮美容用品生產銷售公司。最近,“流行線”還涉足進入高端水果行業。
  尹小文稱,“溫兆倫依舊是流行線股東。他作為名譽董事長,雖未負責具體業務事宜,但關於企業總體發展都已知會”。對此,吳女士表示,“流行線”在成立上述公司時,溫兆倫並不知情,而對於“流行線”的業務發展,他也並未參與決定,其他股東也未曾知會過溫兆倫方。
  溫兆倫無股權?
  並非“流行線”實際“老闆”
  溫兆倫和“流行線”為何如今形同陌路,不再關聯?“流行線”業務拓展多元發展,為何溫兆倫方卻表示並不知情?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溫兆倫和“流行線”簽約時,是以其明星品牌形象收益作為投資進行品牌代言,並享有公司利潤分紅,如若企業虧損並不承擔。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尹小文的證實。
  從錶面上來看,溫兆倫似乎是包賺不賠,坐享公司發展的紅利,但同時也意味著,溫兆倫並非“流行線”實際股東,也就是說,“流行線”股權並未登記變更。
  尹小文承認,雙方合作已到期。但“流行線”履行了相關合約,也按時向溫兆倫提交了財務報表。目前也希望和溫兆倫進一步合作。
  但吳女士卻並未表示明確的合作意向,“從第一年開始就沒有任何人按合約約定提供過財務報表,我們也曾就此交涉過,對方表示經營困難一直虧損。”吳女士稱,溫兆倫並未從“流行線”分到過一分錢,“雙方的合作關係早就結束了。”
  ■律師說法
  明星形象收益入股也應“親兄弟明算賬”
  昨日,武漢著名律師、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吳燦江表示,按法律規定,肖像權是不能入股的,但如果溫兆倫以其形象收益入股,則是允許的。從雙方都認定的事實來看,溫兆倫享受利潤分紅,但卻不承擔風險,這也說明,雙方合約所約定的溫兆倫的股權,未登記於股東名冊。
  吳燦江律師表示,按照合約,“流行線”一方,也應提供證據(如財務報表等),溫兆倫方則可要求公司提供財務報表併進行核查。吳燦江律師提醒,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大眾,對於公司合伙入股,都應該“親兄弟,明算賬”,對收益和入股方式做明確約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原標題:溫兆倫武漢生意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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